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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钱发誓对决美国反倾销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4-10-11)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轮胎商业网-媒体中心, 中国制造商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双钱集团发誓要反击反倾销税的审查,主要是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的非公路轮胎,如果实施CMA/双钱将支付105.59%的税率。 



    “美国商务部忽略来自我们这个案例中CMA和双钱的实际销售和成本数据的判断是让人怀疑的。(原文:“The Commerce Department’s justification for ignoring actual sales and cost data from CMA and Double Coin is questionable in our case”,”代表CMA/双钱律师 Dan Porters在10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尽管商务部明确地表示,CMA的销售价格远高于生产市场经济的成本,因此没有倾销,他们初步判定仍然要征收105%的强制的反倾销税率,”波特说。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工程轮胎的反倾销责任为2012年9月1日和2013年8月31日期间进行审查的初步结果。 

    该机构审查五家公司:CMA/双钱,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策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和特瑞堡轮胎系统(邢台)/(中国)有限公司 

    特瑞堡提交的数据表明,在2012-2013年它并没有运送工程轮胎到美国,并免除审查,商务部表示。对贵州,中策和威海该机构征收16.88%的关税。 但是对于CMA/双钱,该机构初步下令其支付按规定从中国工程机械轮胎出货的反倾销税。 

    这是因为商务部裁定,双钱集团(包括上海重型轮胎),双钱如皋市/江苏双钱东海是同一个实体,由这三家公司生产的工程轮胎之间建立“显著操纵价格可能”。 

    Porter先生则表示,商务部的解释是错误的。 “美国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完全是因为CMA的第一大股东,双钱是一家上市公司,在中国其最大的股东,华谊-是一家国有企业,”波特说。 “商务部认为该国有企业影响双钱轮胎厂在美国的销售。”因为这是一个初步的决定,CMA/双钱将有机会反驳其程机械轮胎的进口税率。 
 
     CMA/双钱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罗维亚。“CMA是美国品牌,公司在美国经营,他们正确开展业务,”他说。 “不用说,CMA对这个初始裁决,似乎是基于对证据的误解,表示非常惊讶。”

 
延伸:

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OTR轮胎反倾销第5次复审调查的初裁结果。

据了解,此次初裁涉及5家中国轮胎企业。其中,2家涉案企业为强制应诉企业,分别是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共3家)和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共2家);3家涉案企业为非强制应诉企业,分别为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特瑞堡车轮系统中国公司(邢台)。反倾销复审调查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贵州轮胎、中策橡胶和威海中威3家公司获得了分别税率资格。贵州轮胎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其具体税率为16.18%,中策橡胶和威海中威获得与其相同的平均税率。双钱集团因其实际控股股东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被认定为受政府控制或影响,没有获得分别税率,而是全国统一税率105.59 %。特瑞堡(邢台)因在调查期间没有出口,不再适用分别税率资格。

据了解,全国统一税率的计算方法为:2008年原始调查时全国统一税率终裁结果为210.48%,美国商务部计算的双钱轮胎倾销幅度是0.69 %,因此初裁的全国统一税率结果为上述2个数字的简单算术平均,即105.59 %。由于该结果只是美国商务部因无法获得更多信息而采取的临时计算方法,因此估计终裁时会发生变化。

全国统一税率适用于所有没有获得分别税率资格的中国出口商。对于之前已经获得分别税率资格,但并没有参加本次复审调查的中国出口商,其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仍为其上一次裁定的具体税率结果。

另据悉,如不延期,则美方终裁结果将在初裁结果公布之日起120天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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