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的10月15-16日,由汽车服务事业部联合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办汽车轮胎产品召回法规及轮胎安全研讨会在厦门举行。会议内容包括:中外汽车轮胎召回制度;中国汽车轮胎召回案例解析和召回管理工作动态;轮胎安全标准介绍,欧盟、美国等不同框架特点;中国轮胎产品常见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公布的数据,1967年至今,美国对汽车轮胎召回660次,涉及98家生产者,召回轮胎5954万条。美国轮胎每年召回次数11.5次,召回轮胎数量平均一年为216.82万条。中国截至目前仅实施过三次轮胎召回,总量为77.471万条,而且,这些轮胎召回基本上以汽车主机厂的名义发布和实施。
为啥要举行这次会议?
为了提高轮胎企业对国内外轮胎召回制度的认识,降低因轮胎缺陷而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风险,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事业部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联合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举办了首期汽车轮胎产品召回法规及轮胎安全研讨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宗龄说:“召回缺陷产品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违背,可能面临严峻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品牌损失风险。”
什么结论?
在研讨会上,专家一致认为,轮胎作为汽车重要的安全部件,一旦发生故障,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人员的伤亡。加强轮胎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对于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来讲中国政府关于轮胎召回的依据主要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由当时的国家总理签署并在2013年1月1日实施,那么这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普通的理解文中的质量管理应该是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货期机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明确将轮胎纳入召回监管范围,规定原装轮胎召回由汽车主机厂承担,售后轮胎的召回由轮胎企业承担。轮胎企业不仅要为汽车主机厂的轮胎召回提供支持和配合,还可能直接开展轮胎召回活动。王宗龄表示,召回缺陷产品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违背,可能面临严峻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品牌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