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扰乱市场,罚!
对于不少轮胎零售商来说,轮胎电商是最头疼的存在——虽然其便捷性受到不少车主喜欢,但是由于其在创建初期常常以砸钱搞促销、低价倾销等方式拓展市场。但是低价倾销往往带来的是行业内不可修复的灾难性后果,除了扰乱市场价格外,低价往往还伴随着低价劣质的翻新胎等不合规轮胎,败坏品牌口碑,造成难以消除的市场混乱。
因为轮胎行业需要更多的线下安装维修服务,因此“低价倾销”改变的不是车主的轮胎购买渠道,其真正潜移默化改变的是车主的购物习惯。当车主已经养成参照网络价格购买轮胎这一习惯时,轮胎质量的高低,品牌是否仿冒,所购轮胎是否为非法翻新胎等重要价格构成因素都被电商标注的“超低价签”所掩盖。而这些最终导致了车主为贪便宜,而随意网购低价胎,市场价格被肆意扰乱,严重阻碍行业健康发展。为帮助行业重回健康发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对于轮胎电商的多种“作恶”行为终于出手了!
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除了对“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此前已有的条例进行了调整。还针对新业态中的“大数据杀熟”、“电商低价补贴、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新增了多条规定,明确按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未来,电商平台再想依靠“低价买断”市场份额的情况已绝无可能!
按比例罚款,低价倾销无处逃
《意见稿》对于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变化最明显的为处罚方式的转变,由此前的“具体数额罚款”调整为“按比例罚款”,直接戳到不法商贩痛处。这种“按比例罚款”的处罚方式,实际上对于走量的电商平台更具“杀伤力”,以往这些电商抱着所谓“罚的没有挣的多”的侥幸心理在处罚方式改变后将变得无所遁从,如此之大的震慑力也将从根源上杜绝目前市场因电商丛生而出现的各类乱象。
在罚款金额方面,除了对于未“明码标价”给予最高罚款金额5000元的处罚外,多数处罚力度都提升到了5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对于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或所囤积货值)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零售商最为关心的“低价倾销”造成的恶劣后果,《意见稿》中明确对该行为做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因为处罚方式的改变,无论商户在“低价倾销”中是否有违法所得,都将面临巨额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这一点对于电商平台的打击力度绝对要比以往都要强,因为一旦其却有“低价倾销”的违法行为,其将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这种高力度处罚直接达到电商平台“七寸”之上,真正让其“自食恶果”。
最少5万,高额罚款震慑假货
对于非法翻新胎、仿冒品牌轮胎等电商平台常见销售问题,电子商务法中也早已明确相应罚款额度。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电商未来,多些诚意少割韭菜
对于电商“谈虎色变”的不只有门店,还有消费者。虽然,不少消费者在门店消费时会拿着电商平台的轮胎价格与门店轮胎工周旋砍价,但是其实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电商初期的“低价促销”不过是“割韭菜”的前奏,等到一旦其市场规模成型,完全打压其他形式零售商的市场份额后,电商平台就可以肆意加价,以资本的力量疯狂“敛财”,找补回之前的损失,毕竟不少行业都已是“前车之鉴”。但是,消费者仍难抵挡电商平台前期的低价诱惑。因此,这次《意见稿》的出台更多地是从根源上阻止电商“低价侵吞”市场的预谋,让行业回归理智,让服务优势重新成为行业核心竞争优势。
(原创,责任编辑: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