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召回,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汽车。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备案了召回计划,从2018年6月15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7-2018年款林肯大陆系列汽车,据该公司统计,共涉及11,044辆。
在车企,召回就像家常便饭,而且大部分为主动召回。召回是否就意味着失去客户?来自J.D. Power的调查结果能告诉你答案:七成受访消费者对主动及时实施召回的车企有好感,认为这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半数以上受访者对召回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召回“不代表汽车质量差”。
结果显示:召回虽然会对品牌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后果未必就那么可怕;同样是召回,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的消费者评价完全两样,态度有时候比事件本身更重要。消费者对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的态度不同,他们对主动实施召回的企业存在好感,而如果车企在车主大规模投诉/媒体发布负面报道/监管部门发出指令之后才召回,消费者会认为企业有推诿抵赖之嫌。
轮胎作为汽车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召回自然是家常便饭。在欧美国家,轮胎召回就在中国汽车召回一样平常。但每次欧洲、美国进行轮胎召回,却每次都没有中国的事儿。为什么在中国进行轮胎召回就这么难?始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隐隐约约看不见”;大家能够回忆起来的也就几起非常严重的事故后,又经过百转千回的”讨论““认定”“检验”“审核”等等,才“勉强”发布轮胎召回的。国内轮胎企业主动将轮胎召回的事件更是少之又少。仅是美国每年都有多达几十次的不同轮胎召回,数量从几百条到几十万条不等,在中国往往是昙花一现。究其原因最主要有两点:
一 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虽然在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明确将轮胎纳入召回监管范围,规定原装轮胎召回由汽车主机厂承担,售后轮胎的召回由轮胎企业承担。轮胎企业不仅要为汽车主机厂的轮胎召回提供支持和配合,还要直接开展轮胎召回活动。2015年12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然而,立法是一方面,执行又是一方面。很多轮胎企业一旦涉及召回问题,害怕负面新闻影响到自己,往往采取多种手段,隐瞒事实真相,然后采取“拖”的手段,让事件慢慢平息。 这些就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并不到位。
二 对中国用户的重视程度有限。
在中国,很少有轮胎厂家主动承认自己生产的轮胎存在问题,主动召回,他们害怕对自己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中国用户对轮胎起皮、鼓包等投诉也不在少数。可是,却很少有厂家主动承认,是自己轮胎在生产中存在质量问题。而是多数归咎于用户的使用不当,不了了之。获得厂家赔偿的很多都是因为惊动了媒体,媒体竟然成了监管人员,还要那些立法监管部门做什么?很多轮胎企业根本就不太在意中国用户的使用感受,而更在乎自己生产的轮胎所占中国市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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