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新购买的奔驰汽车,使用不到两个月,行驶大约2200多公里,前两天,右前轮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车主李先生前往宁波之星奔驰4S店维修时,被告知轮胎不属于质量问题不能保修,如果更换轮胎,费用必须由车主承担。对此,车主有点难以接受。
车主质疑 新车不到两月爆胎 难道不是质量问题?
李先生于今年4月30日在宁波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E260L汽车,5月2日提车,6月29日晚上9点左右,在鄞县大道宁波之星奔驰4S店附近路段上行驶时,右前轮突然爆裂,车子重心不断右倾。据李先生回忆,还好当时车速在40-50码,慢慢靠边停车。
下车后,李先生发现汽车的右前轮爆裂了,给4S店打了电话,救援人员到了以后,换上备胎,把车开到4S店里。
第二天,李先生来到4S店,对于爆胎原因,4S店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外力作用,致使轮胎爆裂,不属于轮胎自身的质量问题,如果更换必须自己掏钱。而对于这样的答复,李先生难以接受,“奔驰也算是个高端品牌,新车开了不到两个月,公里数也就2000公里多一点,而且在正常的路面行驶,就出现爆胎这么严重的事故,难道不是质量问题?为什么还要自己来承担维修费用?”
4S店答复 轮胎爆裂由外力引起 不属于质量问题
“从那只爆裂轮胎的痕迹来看,是由外力所导致的,应该是轮胎侧边刮擦到了或者被物体勾破,所以不属于轮胎本身的质量问题。”对于李先生的奔驰车胎问题,宁波之星奔驰4S店的售后经理林先生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同时,林经理向记者展出了破损轮胎充气后的照片,标注出两处漏气的地方。4S店的维修顾问在检查了破损轮胎后认为,在轮胎的钢圈处,有一小块缺失,是被外力卡掉的,同时,在轮胎漏气的两处,都有明显摩擦和刮痕。
林经理进而解释,根据“汽车三包”相关规定,汽车轮胎在一个月或者一千公里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但这个轮胎都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事件进展 双方各有态度 沟通未果
对于4S店给出的结果,李先生并不认同。他在用车过程中,并没有感觉到轮胎发生过严重的刮擦,而新车轮胎出现这样的事故,跟质量脱不了关系,所以责任在对方,在要求免费更换一个新轮胎被拒绝后,为了早日使用汽车,李先生做出让步,换胎价打对折,愿意承担折后1300元左右的费用。但是4S店认为是外力引起,并不是轮胎本身质量问题,不该为此事负责,但出于关怀客户的原则出发,愿意免去工时费,在原来的换胎价格基础上打8折,折后消费者需承担1870元,但可以在其今后的保养等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
最终双方沟通无果。“不差这些钱,就为了讨个说法。”李先生认为自己已经让步,现在就想要一个处理的态度,但4S店方面觉得有诚意也不能平白无故承担这些损失。
其他声音 责任归属该由谁来鉴定?
究竟是消费者使用不当,还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责任归属问题,到底该由谁来鉴定?
记者从4S店处了解到,可以将问题轮胎拿到轮胎的生产厂家,然后由厂家出具鉴定结果,同时责任方需支付鉴定费用。
但是很多消费者,对于“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轮胎鉴定心存疑虑,而一万多元的鉴定费,更多时候会吓退消费者维权的勇气。
“汽车轮胎的鉴定结果还是比较客观有效的,但是费用确实较高,所以,一般这类的纠纷,我们以沟通调解为主。”记者从宁波工商局鄞州分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一些汽车轮胎品牌在宁波有销售代表处,可以提供相关鉴定。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史兴栋,了解得知“汽车三包政策”中规定,易损耗零部件也有质量保证期,其间出现质量问题的免费更换。但轮胎的质量保证期由厂家确定,因为每个汽车厂商使用的轮胎情况不同。同时,可以根据《商品法》相关规定来处理,但需要有效的鉴定结果凭证。